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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热讯:海口一楼房被鉴定为危楼却仍继续售卖,房产证究竟哪来的?

来源:红星新闻 发表日期:2023-05-17 18:25:46

近日,有群众向中国之声新闻热线反映称,自己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买的商品房,2022年7月被鉴定为D级危房,如今大楼倾斜明显。经调查,该楼早在2003年就已经被鉴定成危楼,必须拆除。但到2007年,该楼不仅没有被拆,反而办理出了房产证,还得到了海口市房管局和住建局的认可,上市交易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海口市、琼山区两级住建部门是如何让这栋危楼“起死回生”的?危楼处置、居民安置等问题,当地各有关部门互相踢皮球,至今仍然住在危楼中的居民生命安全,谁来负责?

海口一楼房被鉴定为危楼,却仍继续售卖

居民楼早已被鉴定为危楼

不但没拆反而办理出了房产证

记者来到海口市琼山区青竹街27号楼时,可以明显看到楼体已经产生较大倾斜,与旁边楼的间距,在一层还能有一米多宽距离,而到了8楼楼顶,两座楼已基本贴在了一起。

△ 左侧为青竹街27号楼,可以看出明显倾斜。

在楼内,到处可见的都是当时做房屋鉴定留下的开孔和当地住建局、街道办2022年7月下达的“危楼通知”,要求居民立即搬离。

回忆起接到搬离通知时,居民们说,当时非常突然,琼山区政府要求立刻搬离。“7月1日,有人挨家挨户敲门说这个楼鉴定为危楼,叫我们全部出去,12点以前必须全部搬走,如果出了什么事,责任叫我们自己全部承担。”

居民们告诉记者,一开始当地的凤翔街道办给他们安置在一家酒店住,可三个月后要求他们搬离,不再有任何说法,无奈之下,有的人自费租房住,而有些经济条件有限的人,又回到危楼里居住。“叫我们从酒店搬出来,我们没地方住就回到这了,但是一直没水没电没人管。”

记者深入采访发现,这栋楼建于1993年,当时不知道为何由审批的三层楼加建至八层,早在2003年就已经被鉴定成危楼,必须拆除,而奇怪的是到了2007年,这栋楼非但没拆,反而办理出了房产证,还得到了海口市房管局和住建局的认可,上市交易。

居民辛女士:我们才知道是2003年定的危房,按说就不允许买卖了,是怎么回事我们不知道。

记者找到了一份2003年琼山区规划建设局做出的拆除决定,上面写道“鉴定该楼属于危房,属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,造成该幢楼倾斜的主要原因是地基的不均匀沉降,没有图纸和地质钻勘资料。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拟对该危楼做出拆除决定。”

△2003年该楼(当时名为远东楼)就已经被认定为危楼要拆除

关于危楼处置、居民安置等问题

当地各有关部门互相踢皮球

整幢楼危险且无修缮价值、应该拆除的危楼,怎么摇身一变又能上市买卖了呢?

随后记者来到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查询资料发现,1993年建设、2003年本该拆除的这栋楼,所有手续是在2007年办理的,没有验收报告,居然得到了当年的海口市房管局和海口市住建局的批准,工作人员也觉得当时的手续有问题。

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发现,档案里只有报建时的材料,报建时写的3层,又涂抹掉改成8层,竣工验收报告等商品房销售所必须的材料一概没有,还得到了海口市住建局的采信,他也没法理解。

为了探寻答案,记者又来到2022年出具危房治理通知书的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站,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只管出通知,具体问题还要问琼山区住建局。

记者又来到琼山区住建局,工作人员得知青竹街27号楼定成危楼后10个月,还有居民住在危楼里也十分震惊。“确定这个楼歪了,放矿泉水瓶都跑的,你还敢住?”

文件显示,当年是琼山区规划建设局下文拆除,为什么后来没拆,又是谁审批这栋楼可以办理房产证的?琼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:不清楚。

琼山区住建局:现在不是我们这边管。原先是建设,我们之间还是联合审批,现在全部归审批局管。

记者来到琼山区审批局,负责人员说他们只负责批建,像这种危房改造里有多户人家的,需要找到当年的开发者共同协商,钱还是由居民来出,可以掏个“成本价”,但至于怎么协商他们不管。

琼山区审批局:我们只是负责批建,钱谁来出我们不管。要是想快现在就去找所有的户主去协商,怎么建、多少钱,你们和开发者签份合同。至于出面来协调,属于街道办的职能。

记者又拨打了这栋危楼所在的凤翔街道的电话,街道办副主任孙慧贞说,这不是他们负责的范畴,“之前给居民们安排住了三个月的酒店,至今还欠着酒店的钱,不可能再管了,居民需要自己想办法,至于其他的问题要问住建局。”

就这样,危楼居民安置问题在海口市、琼山区多个政府部门之间被“踢了一圈皮球”,没有任何说法。

律师:当年的开发商要负很大责任

相关部门涉嫌渎职等严重违法行为

长期关注房地产领域的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玉臣律师认为,这栋危楼,当年的开发商要负有很大责任,而鉴定需要整栋拆除的危楼后不但没拆,还能办出手续上市销售,相关部门涉嫌渎职等严重违法行为。

王玉臣:第一,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出问题,责任都是要由开发商来负责,由此给业主所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。


第二,当地的行政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行政部门没有履职存在不作为的问题。在这种情况下把房本给办下来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,甚至可能存在渎职,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。

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肖从真分析认为,当年这栋楼从三层加建为八层,要考虑是否经过正规评估和相关法律流程,此前因加建手续不全而导致房屋倒塌的事故殷鉴不远,相关部门更应该引起重视。

肖从真:正规加建需要经过设计评估。非法加建,自建房本身没有手续,加建就更没有手续,这种情况安全方面和法规政策法规方面都违反国家的规定。

一栋早该拆除的危楼究竟是如何“起死回生”的?危楼处置、居民安置问题怎么办?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。

来源: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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