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球要闻:紧盯“三个关键”做实特殊重点人群服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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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曲靖市将特殊重点人员服务管理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、底板性工作,聚焦管住人、管住事,建立健全“滚动式”精准排查、“精细化”服务管理、“全过程”疏导稳控等制度机制,确保做到早发现、早服务、早管控,着力破解特殊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遗漏、不规范难题,有效预防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、连锁反应和外溢上行,构建了特殊群体可管、涉稳因素可控、和谐氛围可创的社会治理新局面。由特殊重点人群引发的社会治安、刑事案(事)件数量明显下降,全市命案发案数从2019年的64起下降至2022年16起,下降幅度达75%。
一、滚动排查全覆盖,确保底数清情况明。针对特殊群体人员类别多、涉及部门多,导致特殊群体人员底数不清、情况不明的问题,各级社会治理中心(综治中心)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分级统筹各地各部门按照“不少一类、不漏一户、不漏一人”的要求,全面细致做好特殊重点人员排查工作,确保特殊重点人员“底数清、情况明”。一是属地排查全覆盖。各村(社区)坚持由村(社区)干部、驻村干部、社区民警带队,组织网格员、楼栋长、驻村辅警、调解员、志愿者等资源力量,走村入户,开展全覆盖、拉网式排查,认真填写《村(社区)特殊重点人员入户排查登记表》,对排查出的特殊重点人员,认真做好信息采集、登记工作,汇总后报送乡镇(街道)社会治理中心(综治中心),形成工作台账。二是行业部门全参与。各级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司法、信访、民政、人社、教育、卫健、妇联等有关部门,负责做好本行业系统特殊重点人员信息数据报送工作。各有关部门分别在案件审理、检察监督、接处警情、流动人员登记、纠纷调解、信访接待、婚姻手续办理、帮扶救助、劳务纠纷、医疗救治、心理咨询、热线接听等工作中,全面收集当事人关系紧张、扬言报复、威胁恐吓、家庭暴力等可能引发重大案(事)件的信息线索,认真填写《特殊重点人员线索报告单》,及时将有关线索情况报送本地社会治理中心(综治中心)。三是干部职工“全体检”。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等部门,各负其责,认真做好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排查工作。各单位通过落实交心谈心、廉政谈话、任前谈话等制度机制,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、工作情况、生活状况,分析研判风险隐患,对排查发现有涉及“风险指标”的人员或线索的,及时将情况报送本地社会治理中心(综治中心)。经过全面摸排,全市共有特殊重点人员21857人,均按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清单台账。
二、分析研判规范化,做到精细化精准化。对排查出的特殊重点人员,对照18条风险指标,按“高、中、低”三类风险,逐人进行分析研判、分类定级,并坚持动态调整,为各地各部门做好特殊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撑。一是开展风险评估。由各乡镇(街道)社会治理中心(综治中心)组织基层派出所、司法所、中心法庭、民政所、劳动保障所、妇联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和社会专业人士成立评估工作组,对排查出的特殊重点人员所涉及的指标数和矛盾性质、积累时间、冲突烈度等,进行风险隐患分析预测和综合研判,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。二是精准分类定级。由评估工作组对照18条风险指标,结合特殊重点人员的思想、家庭、工作和现实表现,以及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的可能性大小,参照公安机关分类标准,深入分析研判,明确分类定级情况。经对全市21857名特殊重点人员进行科学精准划分风险等级,共确定出高风险重点人员363人、中风险重点人员2687人、低风险重点人员18807人。三是实时动态调整。对乡镇(街道)反馈回来的在册特殊重点人员,由村(社区)网格员及时跟进了解掌握其思想、生活、行踪等情况,并将有关情况及新排查出的特殊重点人员及时反馈乡镇(街道)社会治理中心(综治中心)。乡镇(街道)层面于每月20日前对在册和新增的特殊重点人员情况再进行评估,及时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,对无风险的及时退出特殊重点人员名单,同时,将新确定的特殊重点人员名单及风险等级情况逐级上报并反馈给村(社区)。
三、服务管理常态化,做好风险疏导稳控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曲靖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,以开展“八大行动”为抓手,全面加强对特殊重点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扶救助、解决诉求、化解纠纷等服务,确保特殊重点人员“管得住”、风险隐患“能消除”,社会环境安全和谐。一是落实包保责任。对特殊重点人员,根据风险等级采取“第一责任人+直接责任人+具体责任人”的方式进行包保(低风险重点人员,由“村(社区)两委和监委会班子成员+村(社区)治保主任、驻村第一书记+村(居)民小组组长或网格员”包保;中风险重点人员,由“乡镇(街道)领导+社会治理中心、派出所、司法所或矛盾纠纷相关站、所负责人+村(社区)副书记或民警”包保;高风险重点人员,由“县级领导+乡镇(街道)主要领导+村(社区)总支书记和一名政法干警”包保),层层压实责任。对不认真履职尽责、失职渎职等引发个人极端案(事)件或命案的,或泄露当事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严重后果的,严格按照《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》和《曲靖市社会治理领域案(事)件责任追究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二是做好疏导稳控。按照分类定级情况,由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带队定期开展入户走访,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,及时了解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、生活状况、存在困难等情况,对情况正常的,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,对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的,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警示教育,做好疏导稳控工作。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工作,坚持对高风险人员每周入户走访一次,对中风险人员每半个月走访一次,对低风险人员每月走访一次,重大敏感时间节点,提高入户频率,对高风险人员实行每天一次、中风险人员每3天一次、低风险人员每周一次的走访排查,确保人员管控到位。三是全力化解风险。坚持“控增量、减存量、防变量”,着眼发现在早、处置在小,严防小事拖大、大事拖炸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《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》,综合运用经济调节、行政管理、法律规范、道德约束、心理疏导、舆论引导等多种方式,充分发挥调解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、法律诉讼等作用,加强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衔接联动,切实把特殊重点人员存在的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、化解在当地,严防矛盾上交、风险上行,实现了“小事不出网格”的良好基层社会治理局面。